证券时报网讯,全国股转系统5日消息,为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在实务层面落实好差异化信息披露,降低信息披露成本,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便利市场操作办理,全国股转公司在修订原持续信息披露指南及梳理整合《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二)(三)(四)(五)4件信息披露问答类文件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1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于2021年3月5日起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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