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化股份(000953)5月25日晚间公告,河池市国资委发来《关于要求公开披露河化集团减持股份争议事项的函》,河池市国资委认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河化集团”)拟减持6%股份事项,违反了河池市国资委与河化集团的上级单位关于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约定,要求公司对河池市国资委提出的异议信息予以披露。河化集团此次减持构成违约,河池市国资委保留依法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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